南京江东路于昨日11月4日下午一处在建广场的工地引大火。消防救援及时赶赴现场。火灾及时被消防人员扑灭,现场所幸无人员伤亡。经调查,失火原因是工地内的外墙保温材料失火。
外墙保温材料再次引发大火,那么在外墙施工需要使用到的外墙保温材料,我们应该怎么样规范安全的使用呢?
1、外墙保温材料进场后,应远离火源。在露天存放的情况下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。
2、在现场进行可燃保温材料作业施工时,要分区段进行,各区段应保持足够防火间距。
3、电焊工序要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。如实在无法避免确需在外墙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。要在电焊周围及其底部铺设防火毯等一系列防火保护措施。
4、禁止在可燃保温材料上,直接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、热粘结法施工。
5、聚氨酯以及其他保温材料,现场进行发泡要避开高温环境。施工工具、工艺以及服装应该采取防静电措施。
6、外墙保温施工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。
建筑外保温系统在日常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:
(一)和外墙以及屋顶相贴邻的竖井、凹槽、平台等,禁止堆放可燃物。
(二)火源和热源等火灾源与外墙和屋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,并应加强对火源、热源的管理。
(三)不要在外保温材料墙面以及屋顶上操作焊接、钻孔等施工。一定要施工作业的,要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,并应在施工完成后把露出来的外保温材料及时进行防护处理。(四)电气线路一般是禁止穿过可燃外保温材料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。